2018年度山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

城镇私营单位部分:
国家最新反馈数据显示,2018年,山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4535元,与2017年的31745元相比,增加了2790元,同比名义增长8.8%,增速比2017年加快4.7个百分点。扣除物价因素,2018年山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.9%。
分行业门类看,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47131元,采矿业45346元,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39171元,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.36倍、1.31倍、1.13倍;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、林、牧、渔业25468元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707元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27389元,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3.75%、77.33%、79.31%。2018年私营单位最高和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.85。
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,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,分别增长23.8%、20.9%和18.9%;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,农、林、牧、渔业,建筑业,增长率分别为-4.3%、1.6%和2.5%。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,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。
附注:
1.指标解释
(1)单位就业人员:是指在本单位工作,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。
(2)工资总额:工资总额:根据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http://www.stats.gov.cn/zjtj/tjfg/xzfg/200207/t20020702_36026.html,
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(季度或年度)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。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
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,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、社会保险金、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。
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,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,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。
(3)平均工资: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。计算公式为:
2.统计范围
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《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》,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: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,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,包括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、私营股份有限公司、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。
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,以雇佣劳动为基础,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。
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《合伙企业法》或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、共同经营、共负盈亏,以雇佣劳动为基础,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。
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《公司法》、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。
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,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2018年山西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共调查1.4万家单位,约占全部城镇私营单位总数的3.5%。
3.调查方法
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《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》和《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》,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。
4.行业分类标准
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执行。
5.由于城镇私营单位的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,主要是一些小的区域性行业协会,如寺庙管理委员会、种植养殖协会等,调查样本量小,代表性不足,故未在表中列示。(责任编辑:贾亚军)
原文出处:http://tjj.shanxi.gov.cn/tjsj/tjgb/201905/t20190521_101021.shtml
城镇非私营单位部分:
国家最新反馈数据显示,2018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917元,与2017年的60061元相比,增加了5856元,同比名义增长9.8%,增幅比上年回落2.0个百分点。其中,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669元,同比名义增长9.9%。扣除物价因素,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.9%。
2007-2018年山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名义增速
分市看,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太原市78904元、吕梁市64988元、晋城市64826元;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忻州市55676元、运城市59472元、长治市59891元。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前3位的市是晋中市12.3%、太原市11.1%、运城市11.0%;排后3位的市是长治市6.3%、晋城市6.9%、大同市7.3%。最高和最低的市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.42。
分行业门类看,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87933元,金融业84811元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3095元,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.33倍、1.29倍和1.26倍。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3394元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3560元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5259元,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0.66%、50.91%和68.66%。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.63。
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,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批发和零售业,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,增长率分别为17.4%、15.4%、15.0%;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、林、牧、渔业,金融业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,增长率分别为0.4%、5.3%、5.6%。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,有7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。
分登记注册类型看,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最高,为71013元,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.08倍。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联营单位,为37286元,是全省平均水平56.57%。
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,其他内资类型增速最高,同比增长25.4%;联营单位增速最低,同比下降41.8%。除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其他内资以外,其余登记注册类型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。
附注:
1.指标解释
(1)单位就业人员:指在本单位工作,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。
(2)工资总额:根据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http://www.stats.gov.cn/zjtj/tjfg/xzfg/200207/t20020702_36026.html,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(季度或年度)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。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
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,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、社会保险金、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。
(3)平均工资: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。计算公式为:
2.统计范围
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,具体包括国有单位、城镇集体单位、联营经济、股份制经济、外商投资经济、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。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,而个体就业人员、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山西共调查约4.63万家,就业人员425.8万人。
3.调查方法
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《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》和《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》,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。
4.行业分类标准
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执行。
5.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《山西统计年鉴-2018》为准。(责任编辑:贾亚军)
原文出处:http://tjj.shanxi.gov.cn/tjsj/tjgb/201905/t20190521_101020.shtml